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费用,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已经计入成本的有关费用除外。
其他支出,是指除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外,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合理的支出。
企业私车公用无偿使用发生的符合上述规定的相关费用可以税前扣除。
对工程决算前已经投入使用的房产,纳税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会计制度暂估入账,并以暂估入账价值计算交纳房产税。工程决算后,纳税人应自工程决算之次月起,按实际决算金额调整房产原值,计算缴纳房产税;并于工程决算之次月,对工程决算前己缴纳的房产税与依实际决算金额计算的应纳房产税之间的差额,办理多退少补手续,但不计算征收滞纳金。
政策依据:
《关于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2 号):
一、关于房产原值如何确定的问题
对依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不论是否记载在会计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均应按照房屋原价计算缴纳房产税。房屋原价应根据国家有关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核算。对纳税人未按国家会计制度规定核算并记载的,应按规定予以调整或重新评估。
创投企业可以选择按单一投资基金核算或者按创投企业年度所得整体核算两种方式之一,对其个人合伙人来源于创投企业的所得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
创投企业选择按单一投资基金核算的,其个人合伙人从该基金应分得的股权转让所得和股息红利所得,按照 20%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创投企业选择按年度所得整体核算的,其个人合伙人应从创投企业取得的所得,按照“经营所得”项目、5%-35%的超额累进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政策依据:
《关于延续实施创业投资企业个人合伙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证监会公告 2023 年第 24 号):
一、创投企业可以选择按单一投资基金核算或者按创投企业年度所得整体核算两种方式之一,对其个人合伙人来源于创投企业的所得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
本公告所称创投企业,是指符合《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发展改革委等 10 部门令第 39 号)或者《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证监会令第 105 号)关于创业投资企业(基金)的有关规定,并按照上述规定完成备案且规范运作的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基金)。
二、创投企业选择按单一投资基金核算的,其个人合伙人从该基金应分得的股权转让所得和股息红利所得,按照 20%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创投企业选择按年度所得整体核算的,其个人合伙人应从创投企业取得的所得,按照“经营所得”项目、5%—35%的超额累进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八、本公告执行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
一、A级纳税人是什么意思?指税务机关通过对纳税人在一定周期内的纳税信用等情况所评定的一个级别,等级较高,说明纳税人的信用良好。
二、A级纳税人评定标准有哪些?A级纳税信用为年度评价指标得分90分以上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评价年度不能评为A级:
(一)实际生产经营期不满3年的;
(二)上一评价年度纳税信用评价结果为D级的;
(三)非正常原因一个评价年度内增值税或营业税连续3个月或者累计6个月零申报、负申报的;
(四)不能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并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向税务机关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
(五)非正常原因一个评价年度内增值税或营业税连续3个月或者累计6个月零申报、负申报的,不能评为A级。
三、新成立企业可以评为A级吗?根据实际生产经营期计算,实际生产经营期不满3年的本评价年度不能评为A级。新成立当年评为M级。
四、A级纳税人有什么好处?A级纳税人的好处包括以下几点:
1、获得税收优惠。纳税信用等级A的企业可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比如减免税款、税收补贴等,这可以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提高企业的盈利能力。
2、提高企业形象。纳税信用等级A是对企业税务诚信的认可,有助于提高企业的社会形象和信誉度,为企业的发展带来更多的商业机会。
3、优先享受政策支持。纳税信用等级A的企业在政府采购、招投标等方面可以享受优先权,这有助于企业扩大业务范围,提高市场竞争力。
4、减少税务审查。纳税信用等级A的企业在税务审查方面会受到更少的关注和审查,这可以减少企业的经营风险和不必要的成本支出。
五、税务部门对A级纳税人,给予了哪些激励措施?
1.主动向社会公告年度A级纳税人名单。
2.一般纳税人可单次领取3个月的增值税发票用量,需要调整增值税发票用量时即时办理。
3.普通发票按需领用。
4.连续3年被评为A级信用级别的纳税人,除享受以上措施外,还可以由税务机关提供绿色通道或专门人员帮助办理涉税事项。
5.评为出口管理一类企业的A级纳税人,享受出口退(免)税便利服务措施。
6.在符合其他留抵退税条件的情况下,享受主体必须受纳税信用等级限制,纳税信用为A级的纳税人可向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
7.办理社保等业务时提前预约、优先办理、简化流程。
业务招待费,是指企业在经营管理等活动中用于接待应酬而支付的各种费用,主要包括业务洽谈、产品推销、对外联络、公关交往、会议接待、来宾接待等所发生的费用,例如招待饭费、招待用烟茶、交通费等。在业务招待费的范围上,不论是会计还是税法都未给予明确的界定。实务中,业务招待费具体范围如下:因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而宴请或工作餐的开支;因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赠送纪念品的开支;因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旅游景点参观费和交通费及其他费用的开支;因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业务关系人员的差旅费开支。
业务招待费仅限于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招待支出,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职工福利、职工奖励、企业销售产品而产生的佣金以及支付给个人的劳务支出都不能列支为业务招待费。
政策依据:
《企业所得税法》:
第二十一条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财务、会计处理办法与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一致的,应当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计算。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四十三条 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 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 5‰。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8 年第 28 号):
第四条 税前扣除凭证在管理中遵循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原则。真实性是指税前扣除凭证反映的经济业务真实,且支出已经实际发生;合法性是指税前扣除凭证的形式、来源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关联性是指税前扣除凭证与其反映的支出相关联且有证明力。
第七条 企业应将与税前扣除凭证相关的资料,包括合同协议、支出依据、付款凭证等留存备查,以证实税前扣除凭证的真实性。
“当期全部销售额”是指与“当月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有关联的应税项目、免税项目及简易计税项目的收入,无关联的其他收入不应该计算在内。
政策依据: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 号印发):
第二十九条 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纳税人,兼营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而无法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期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期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销售额+免征增值税项目销售额)÷当期全部销售额主管税务机关可以按照上述公式依据年度数据对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进行清算。
废品收入通常不是企业日常经营活动形成的收入,所以计入营业外收入。
账务处理时,可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
企业销售废品(废料)属于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等政策所规定的货物,需要缴纳相应的增值税及附加税费和企业所得税等税费。
政策依据:
《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企业所得税法》:
第六条 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
(一)销售货物收入;
《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第一条,关于租金收入确认问题
根据《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企业提供固定资产、包装物或者其他有形资产的使用权取得的租金收入,应按交易合同或协议规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其中,如果交易合同或协议中规定租赁期限跨年度,且租金提前一次性支付的,根据《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的收入与费用配比原则,出租人可对上述已确认的收入,在租赁期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关年度收入。
《全面推开营改增业务操作指引》明确,目前只有电信服务及国家税务总局明确的其他服务,开具发票时可以选择上级节点开票,具体要求:开具专用发票时,项目名称可按照“基础电信服务”“增值税电信服务”汇总项开具;开具普通发票时,可以按照“电信服务”汇总项开具。除此而外,其他纳税人均不允许按上一级代码开具发票。
根据上述规定,“电信服务”汇总开票,因不同业务适用税率不一致,发票上税率显示是*号。运营商电子发票符合国税总局相关业务及技术规范,可以通过国家税务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进行查验。税率为“*”是由于国家税务局特许运营商电子发票不做价税分离,不是免税业务,不影响收票方正常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