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为引导实际经营纳税人纳入管理、有效过滤防范以代开为名义进行的虚开,自然人在每个自然月代开发票累计达 3 次、连续12 个自然月代开发票累计达 11 次会提示,如连续 12 个自然月累计代开达 12 次,系统进行阻断。
② 代开发票按次获取规则:代开 1 次蓝字发票累计 1 次,代开 1次红字发票累计减 1 次。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4号)的规定,“第二十六条 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四)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二、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2号)第一条规定:“非营利组织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三)按照省级以上民政、财政部门规定收取的会费;”
根据上述文件规定,若非营利组织是按照省级以上民政、财政部门规定收取的会费则可以免征企业所得税;若不是,则不能免征。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政策性搬迁所得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40号)第十八条规定:“企业搬迁收入扣除搬迁支出后为负数的,应为搬迁损失。”
不确认收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号)第一条规定:“企业发生下列情形的处置资产,除将资产转移至境外以外,由于资产所有权属在形式和实质上均不发生改变,可作为内部处置资产,不视同销售确认收入,相关资产的计税基础延续计算。(一)将资产用于生产、制造、加工另一产品;(二)改变资产形状、结构或性能;(三)改变资产用途(如,自建商品房转为自用或经营);(四)将资产在总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之间转移;(五)上述两种或两种以上情形的混合;(六)其他不改变资产所有权属的用途。”
可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31号)第三十二条规定:“公共配套设施尚未建造或尚未完工的,可按预算造价合理预提建造费用。此类公共配套设施必须符合已在售房合同、协议或广告、模型中明确承诺建造且不可撤销,或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必须配套建造的条件。”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决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6号)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九条 税务机关对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的,由县以上税务机关决定;罚款额在2000元以下的,可由税务所决定。”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决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6号)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二条 对违反发票管理法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税务机关应当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具体看用途:
1、发给员工,可以带回家或宿舍饮用等福利性质,就可以计入职工福利费;
2、如果是用于高温作业的员工的,可以计入劳动保护费;
3、如果是放在会议室,供参会人员开会时饮用的,可以计入办公费。
资回源收企业“反开向票”后,发生销退售回、开有票误、销折售让等情形,需要通过增值税发管票理系统开具字红增值税用专发票的,由资源回收企填业开《开具红字值增税专用票发信息表》;需要通过子电发票服务平开台具红字值增税专用发票普或通发票的,由资源回企收业填开《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
资源回企收业填开《开具字红增值税专用票发信息表》或《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时,应当写填对应的蓝字票发信息,红字发票需与原字蓝发票一一对应。
非二手经车销企业纳税人,销售己自使用过的属不于得抵扣且未扣抵进项税额的定固资产,按照简办易法依照3%征率收减按2%征增收值税。
如不符合易简办法,增值一税般纳税销人售自己使用的过汽车,按用适税率13%征增收值税。
二手车经企销业:自2020年5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从事二手车经的销纳税人售销其收购的二手车,按照简办易法依3%征率收减按0.5%征增收值税。所二称手车,是指从办完理注册登记手至续达到国家强制废报标准之前进行易交并转移所有权车的辆,具体范按围照国院务商务主管门部出台的二手车通流管理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