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集成电路增值税加计抵减清单申报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集成电路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通知》(财税〔2023〕17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本次清单覆盖集成电路设计、生产、封测、装备、材料企业。
集成电路企业申报时间与材料
申请列入清单的企业应于2026年10月9日至10月16日在信息填报系统中提交申请,生成纸质文件并加盖企业公章,连同必要佐证材料报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已列入2025年清单且拟继续申请2026年清单的企业,须重新提交相关材料。
增值税加计抵减审核与享受时点
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和发展改革部门根据企业条件进行初核推荐,并于10月31日前将初核通过名单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第三方机构复核,四部门联审确认最终清单。企业可于11月30日后查询是否列入清单。清单印发后,企业可在当期一并计提前期可计提但未计提的加计抵减额。
列入2026年清单的企业,自2026年1月1日起享受政策;已列入2025年清单但未列入2026年清单的企业,于2026年11月30日停止享受政策。
清单变更报告与税务监管
清单有效期内,企业如发生更名、分立、合并、重组,或经营范围内不再包含所享税收优惠类型对应业务等重大变化,应在完成变更登记之日起45日内向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报告。相关部门将核实企业是否继续符合条件;逾期未报送变更情况说明的,企业自变更登记之日起停止享受2026年度相关政策。
地方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改革部门将会同财政、税务部门对清单内企业加强日常监管。如发现企业以虚假信息获得减免税资格,将联合核查并上报复核;对确不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相关规定处理。企业应对所提供材料和数据的真实性负责,并签署承诺书。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施,相关部门将根据产业发展、技术进步等情况适时调整企业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