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在日常经营中购买礼品送客户作为招待费用列支,但未给接受方代扣代缴个税,后被税局发现要求补缴个税,但又不可能去问客户要身份证号等信息,该如何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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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1 1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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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在经营过程中,为维护客户等关系会发生赠送客户或合作伙伴礼品等安排,在税务认定上,接收方获得礼品属于偶然所得,需要缴纳个税,并由赠送企业按照偶然所得的税率20%进行代扣代缴。以前在申报系统上需填写具体的个人信息,目前个人所得税分类所得申报中,可通过“汇总申报”进行操作。如果汇总申报是变灰的,跟主管税务机关沟通开通一下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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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da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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