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发票类型,分为以下情况:
1.开具的纸质普通发票红冲,需要收回原蓝字发票;
2.开具的纸质专用发票红冲,如果购买方未用于申报抵扣,需收回蓝字发票,并由销售方填开并上传《信息表》;如果购买方已用于申报抵扣,不需要收回蓝字发票,或者购买方无法退回的,由购买方填开并上传《信息表》。
3.开具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红冲,需要收回相应联次,如果消费者已办理车辆购置税申报,不需退回报税联,如果已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不需退回注册登记联,如果已抵扣增值税,不需退回抵扣联。
4.开具的电子发票红冲,不需要收回蓝字电子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