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比较有意思,也很容易让大家误解,核心在于很多朋友认为地下车位如果属于可售面积,则可以满足土地价款抵减的条件。但是,根据规定,即使地下车位,或者地下库房属于可售面积,但是依旧不能参与土地价款抵减。主要是地下可售不参与容积率计算。
根据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交付后,在计算销售房产的增值税时,允许从销售额中扣除土地价款,即销售额=(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当期允许扣除的土地价款)/(1+9%)。当期允许扣除的土地价款=(当期销售房地产项目建筑面积÷房地产项目可供销售建筑面积)×支付的土地价款。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86号第五条规定,上述“当期销售房地产项目建筑面积”“房地产项目可供销售建筑面积”,是指计容积率地上建筑面积,不包括地下车位建筑面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