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额存单是银行存款类金融产品,属一般性存款,银行应当保证存款本金和利息的支付,因此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会计处理两种情况:
①若企业历史上或预期的转让不频繁(即使金额重大),或者转让金额不重大(即使频繁),则并不改变持有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的业务模式,以摊余成本计量,并作为“银行存款”和其他非流动资产列报(1年以内银行存款、1年以上其他非流动资产,)
②若预计会有大额及频繁的转让,则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应当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列示为“其他债权投资”(长期的)、“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或“其他流动资产”(短期的)。利息收入按实际利率法计算,计入“投资收益”。
参考依据:根据人民银行《大额存单管理暂行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5]13 号),https://www.gov.cn/gongbao/content/2015/content_295396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