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非营利性培训机构收取的费用如讲师费、住宿费、餐饮费要不要缴纳增值税?
user
2024-10-09 1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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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学历教育的学校提供的教育服务享受免征增值税的政策。上述学校均包括符合规定的从事学历教育的民办学校,但不包括职业培训机构等国家不承认学历的教育机构。提供教育服务免征增值税的收入,是指对列入规定招生计划的在籍学生提供学历教育服务取得的收入,具体包括: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并按规定标准收取的学费、住宿费、课本费、作业本费、考试报名费收入,以及学校食堂提供餐饮服务取得的伙食费收入。除此之外的收入,包括学校以各种名义收取的赞助费、择校费等,不属于免征增值税的范围。

因此,民办非营利性的培训机构如果不符合上述政策规定,收取的费用均需要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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