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发票还未“用途确认”时,发现勾选错误,可以撤销“出口退税勾选”,重新选择“抵扣勾选”。
如果已经确认用途为申请出口退税或代办退税的发票,需改用于申报抵扣,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进货凭证信息回退申请”流程,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实该发票尚未申报出口退税,并将发票电子信息回退后,即可调整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