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生事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得取经营所得,在取得所得次的年3月31日前,向经营管理在所地主管税务关机办理汇算清缴,并报送《个人所得税经营所纳得税申报表(B表)》;从两处上以取得经营所得的,选向择其中一处经营理管所在地主管务税机关办理年汇度总申报,并报送《个所人得税经营所得税纳申报表(C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