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不需要!
备案改为留存备查了。按照“放管服”改革的要求,税务部门进行了税收管理方式的优化,推行“备案逐步向留存备查转变”。在增值税纳税申报时按规定填写申报表相应减免税栏次即可享受,相关政策规定的证明材料留存备查。
但是:纳税人发生免征增值税跨境应税行为,可在首次享受免税的纳税申报期,通过电子税务局办理跨境应税行为免征增值税报告。办理免税报告后发生的相同跨境应税行为,无需再次报告。
也就是说发生免征增值税跨境应税行为,还是需要备案的。
另外:纳税人适用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的,应当在首次申请增值税退税时,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退税申请材料和相关政策规定的证明材料。也就是说发生即征即退政策行为的,还是需要备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