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0]111号)第四条规定:“居民企业从直接或间接持有股权之和达到100%的关联方取得的技术转让所得,不享受技术转让减免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根据上述规定,同一母公司下的子公司之间技术转让,不享受技术转让减免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