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操】我单位有一套房产,往期是按照从价征收申报房产税。该房产在2023年4季度对外出租了,需要改为按从租计征申报房产税,在“房屋应税信息(从价)”中变更应税信息,填上出租房产原值、出租面积,保存时提示“房屋应税信息(从价)填列从租部分有效期起止与房屋应税信息(从租)中申报租金所属租赁期起止不一致”,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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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14 1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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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单位出现的提示是由于在维护变更从价信息时,尚未维护从租信息所致。当房产税税源由从价计征改为从租计征的,请先在“房屋应税信息(从价)”中变更从价应税信息(填上出租房产原值、出租面积),您可在提示语下方的录入框中填上“确认无误”,然后点击“确认无误,继续保存”按钮即可。

       保存从价信息后,再打开“房屋应税信息(从租)”,新增从租应税信息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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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da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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