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房屋、建筑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不得计算折旧扣除。即房屋、建筑物,即使未投入使用,也可以计提折旧在税前扣除。
【政策依据】
《企业所得税法》:
第十一条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按照规定计算的固定资产折旧,准予扣除。
下列固定资产不得计算折旧扣除:
(一)房屋、建筑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