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的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限额是多少?
user
2024-07-26 15:37
浏览:322

自2008年1月1日起,企业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予扣除。 

 

换一张
nodata
还没有评论,快来说说你的想法…
精选推荐
提问
版权所有©百望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2254号 京ICP备15045264号-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