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总机构上一年度享受了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分支机构当年如何申报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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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26 1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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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部分废止]》(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第五条规定,以下二级分支机构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

(二)上年度认定为小型微利企业的,其二级分支机构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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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da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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