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前三季度发生的研发费用,如何享受加计扣除政策?
user
时间海上
2021-10-25
浏览:2302

相关问答:我们单位今年前三季度发生了研发费用,是不是说在第3季度预缴时就可以享受加计扣除政策?如果第3季度预缴时没有享受,以后还可以享受吗?

答: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8号规定,企业2021年10月份预缴申报第3季度(按季预缴)或9月份(按月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可以自主选择就前三季度研发费用享受加计扣除优惠政策。

因此,你单位可以在2021年10月预缴申报第3季度企业所得税时,享受加计扣除政策。

对2021年10月份预缴申报时未选择享受优惠得,可以在2022年办理2021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同意享受。

 


精选推荐
热门文章热门问题





版权所有©百望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2254号 京ICP备15045264号-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