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旅客运输服务的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可以or不可以”!
user
时间海上
2021-02-23
浏览:1886

在日常工作中,大家经常处理关于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额抵扣的问题,您知道抵扣凭证都有哪些吗?哪些支出可以抵扣,哪些不可以呢?今天,小编给您讲讲进项税额抵扣中的“可以or不可以”!

进项税额抵扣的凭证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可以作为进项税额抵扣的凭证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铁路车票以及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

退票费

出差计划取消,支付给航空代理公司退票费,并取得了6%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可以抵扣吗?

可以!

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90号)规定,航空代理公司收取的退票费,属于现代服务业的征税范围,应按照6%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因此,公司公务支付的退票费,属于可抵扣的进项税范围,其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集体福利

购买20张机票用于奖励公司优秀员工团队,购票支出对应的进项税额,能否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不可以!

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印发)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规定,纳税人购买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因此,用于奖励员工的20张机票,属于集体福利项目,对应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电子打车票

在市内办公,用滴滴打车取得的电子发票,增值税进项税额是不是能计算抵扣?

可以!

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第六条规定: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纳税人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暂按照以下规定确定进项税额:

1.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为发票上注明的税额;……

因此,员工因公务滴滴打车,取得滴滴打车电子发票可以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高铁车票

员工乘高铁出差,取得了注明该员工身份信息的两张高铁车票。进项税额可以抵扣吗?

可以!

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第六条规定: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纳税人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暂按照以下规定确定进项税额:

……3.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的进项税额:

铁路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9%)×9%

因此,取得注明该员工身份信息高铁车票,可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长途客运手撕客票

员工取得的长途客运手撕客票,能否抵扣进项税额?

不可以!

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规定,一般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外,需凭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铁路车票以及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抵扣进项税额,未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其他票证(手写无效),暂不允许作为扣税凭证。

因此,企业不能凭长途客运手撕票,抵扣进项税额。

来源:北京市税务局、上海市税务局等问答综合


精选推荐





版权所有©百望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2254号 京ICP备15045264号-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