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同时符合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和小型微利企业优惠,能否叠加享受?  
user
2025-02-28 10:54
浏览:2785

财税〔2009〕69号明确,符合条件的可同时享受。2023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升至100%(非科技企业)或120%(集成电路/工业母机企业)。 

分录:  

- 借:研发支出  

- 贷:银行存款/应付职工薪酬  

加计扣除通过纳税申报表调整,无需单独分录。  

参考文件:财税〔2023〕7号、44号公告。

换一张
nodata
还没有评论,快来说说你的想法…
精选推荐
提问
版权所有©百望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2254号 京ICP备15045264号-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