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2009〕69号明确,符合条件的可同时享受。2023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升至100%(非科技企业)或120%(集成电路/工业母机企业)。
分录:
- 借:研发支出
- 贷:银行存款/应付职工薪酬
加计扣除通过纳税申报表调整,无需单独分录。
参考文件:财税〔2023〕7号、44号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