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电公司收到省财政厅拨付的当年度国家调增外购电成本财政补贴,该补贴按照国家调增平均电量、用电时长以及电价能确定。该补贴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user
2024-10-22 1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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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是与调增外购电成本相关,不与企业销售额销售量相关所以不需要缴纳增值税。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增值税扣税凭证认证确认期限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 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5号) 第七条 纳税人取得的财政补贴收入,与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收 入或者数量直接挂钩的,应按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纳税人取得的其他情形的财政补贴收入,不 属于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征收增值税。本公告实施前,纳税人取得的中央财政补贴继续按照《国 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央财政补贴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2013年第3号)执行;已经申报缴纳增值税的,可以按现行红字发票管理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发票将取得的中央财政补贴从销售额中扣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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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da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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