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公司意向享延长企业亏损结转年限的政策,请问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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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9 1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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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2年1月1日起,当年具备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以下统称资格)的,其具备资格年度之前8个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准予结转以后年度弥补,最长结转年限延长至13年。因此若享受该政策,需符合以下三个条件。
一、企业属于高新技术重点行业企业,即企业应以《广州南沙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22版)》中规定的高新技术重点行业为主营业务,且其主营业务收入占收入总额60%以上。收入总额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执行。
二、企业具备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高新技术企业,是指按照《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32号)规定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是指按照《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的通知》(国科发政〔2017〕115号)。
三、企业在具备资格年度之前的8个年度具有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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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da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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