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花税】征收品目“产权转移书据”对应的征收子目为空,请联系税务机关补充税(费)种认定信息。申报时遇到该提示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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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8 1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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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附件《印花税税目税率表》规定,产权转移书据,包括土地使用权出让书据,土地使用权、房屋等建筑物和构筑物所有权转让书据(不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经营权转移),股权转让书据(不包括应缴纳证券交易印花税的),商标专用权、著作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转让书据。纳税人应联系主管税务机关补充税(费)种认定信息,增加征收子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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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da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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