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0 栏“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由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填写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免税销售额(不包括符合其他增值税免税政策的销售额),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不填写本栏次。
第 11 栏“未达起征点销售额”由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本期销售额未达起征点(含支持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政策)时,填写其免税销售额(不包括符合其他增值税免税政策的销售额)。
系统根据您单位的登记信息自动判断应填报的栏次,您单位为个体工商户,符合小微优惠条件时,可填写在第11行“未达起征点销售额”栏,如下图所示:
您可通过“我的信息—纳税人信息—登记信息”模块,查看登记的行业信息,如下图所示:
也可通过“我的信息—账户中心—企业基本信息”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