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进项税额不能准确划分时,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期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期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销售额+免征增值税项目销售额)÷当期全部销售额。其中,全部销售额包括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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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06 1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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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期全部销售额”是指与“当月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有关联的应税项目、免税项目及简易计税项目的收入,无关联的其他收入不应该计算在内。

政策依据: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 号印发):

第二十九条 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纳税人,兼营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而无法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期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期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销售额+免征增值税项目销售额)÷当期全部销售额主管税务机关可以按照上述公式依据年度数据对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进行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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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da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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