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纳税人,兼营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而无法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按照下列公司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期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 X(当期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销售额+免征增值税项目销售额)/ 当期全部销售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