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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票电子化来了
8月31日,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发布《关于开展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试点工作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正式拉开专票电子化序幕!
02
划重点
开始时间
2020年9月1日
执行范围
宁波市海曙区和慈溪市试点推行电子专票。
试点纳税人由宁波市税务局在纳税人自愿参与试点的基础上选择确定,具体名单由宁波市税务局在其官方网站(http://ningbo.chinatax.gov.cn)上另行公布。
法律效力
电子专票属于增值税专用发票,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纸质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纸质专票”)相同。宁波电子专票由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以下简称“宁波市税务局”)监制,采用电子签名代替发票专用章。
编码规则
电子专票的发票代码为12位,编码规则:第1位为0,第2-5位为宁波市代码3302,第6-7位代表年度,第8-10位代表批次,第11-12位为13。发票号码为8位,按年度、分批次编制。
开具方式
宁波市税务局依托国家税务总局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为纳税人提供免费的电子专票开具服务。试点纳税人应当使用税务UKey开具电子专票。税务机关向试点纳税人免费发放税务UKey。
电专票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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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签章真伪鉴别
符合国家统一标准、防篡改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版式文件包含PDF和OFD两种格式。
其中:税务UKey开具的属于税务机关监制的OFD格式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采用电子签名代替发票专用章的方式,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增值税普通发票相同,税务UKey开具的电子发票版式右下角不再有发票专用章。
PDF版电子签章真伪辨别
【第一步】在电脑上用Adobe Reader打开PDF格式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在发票右下角【发票专用章】位置单击鼠标右键,然后用鼠标左键选择【验证签名】。
弹出签名验证状态的提示窗口,检查签名的有效性以及是否经过修改。
【第二步】点击【签名属性】,选择显示证书,查看电子签章的具体信息。
如果是真的电子发票,可以看到证书里“小结”下显示的单位信息与票面上红色发票专用章的单位信息是一致的,且下方注明“选定的证书路径有效”,签名时间与发票票面上的开票日期一致。
OFD版电子签章真伪辨别
【第一步】初次使用时,首先要安装OFD文件阅读器,单位和个人可以搜索“绿页发票阅读器”点击下载阅读器,进行下载安装。
【第二步】在阅读器里进行【打开】操作,选择已经下载好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版式文件。
或直接鼠标双击已下载好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版式文件打开。
将鼠标移至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发票监制章】区域内,点击【鼠标右键】,选择【验证】功能。
【第三步】点击【验证】后,弹出验证结果提示框。
若签章有效且发票信息未被篡改,则验证结果显示为“该签章有效!自应用本签章以来,文档内容未被修改”,并且点击【签章属性】,属性中显示的签章信息应与票面签章一致。
【第四步】验证发票监制章有效后,鼠标移动到左下角销方信息处,点击右键,弹出提示框。
点击【验证】,弹出验证结果。
如果销方签名有效,显示验证结果为“该签章有效!自应用本签章以来,文档内容未被修改”。